為保障各項科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植物培養室的高效利用與正常運行,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基本規定
1.?植物培養室的使用采取申請制度,請使用人提前向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說明預計的使用時間,使用面積和種植的植物種類等基本情況。經管理委員會批準后方可使用。
2.?使用人應嚴格按照登記使用,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更換、開啟、轉借植物培養房。
3.?植物培養室鑰匙由管理員統一管理,嚴禁私自配制、復制。
4.?植物培養室內的設備、工具、培養基質等實驗用物品未經管理人員許可嚴禁私自帶出。
5.?使用插電設備時,應嚴守操作規程,注意不能超過植物房最高荷載。嚴禁使用與植物培養不相關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磁爐等。
6.?植物培養室機組材料為易燃化學品,嚴禁在植物培養室吸煙或者在植物房使用明火。
二、植物培養室使用人責任
1.?使用植物房需先通過技術培訓,在掌握基本操作規程以及能解決常規問題后可申請使用植物培養室。
2.?使用過程中應當愛護植物培養設備,每天及時清理實驗垃圾(如廢土、使用過的植物培養盤、竹簽、標簽紙等),保持環境衛生。
3.?實驗完成離開時,檢查水、電開關是否已經關閉。
4.?發現植物培養室控制條件異常、或機組工況異狀時應及時告知管理人員。
5.?按時繳納植物培養室使用費。
三、植物培養室管理、服務人員責任
1.?熱情服務,認真執行植物培養室管理規定。
2.?熟練植物培養室軟、硬件系統的使用方法,配合實驗人員做好運行參數調節工作。
3.?負責植物培養室的設備維修、保養工作;每天3次定時檢查機組運行狀況和培養室控制參數,并記錄。
4.?負責植物培養室安全、周邊環境衛生、垃圾清運等服務工作。
四、病蟲害管理
1.?為避免植物病蟲害傳播,未經允許,不能進入他人使用的植物培養室。
2.?植物培養室發生蟲害應當及時通知管理人和其他實驗人員。
3.?植物培養室內發生蟲害后應當及時處理,盡量將感染植物隔離,如果可能,應當盡快對植物培養室進行整體噴殺或者高溫殺滅。
五、違反規定的處罰 對違反本規定的人員,管理員應及時提出意見并限期整改。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其實驗室負責人,并做出相應的處罰:
1.?對于違反規定私自使用植物房者,除收取必要的植物房使用費用外,另外每月加收1000元的使用費,停止使用植物房3個月。
2.?對于私自帶走實驗用品等,或者私自在植物房使用違章設備的,每月加收1000元。
3.?對于實驗完成后不及時清理實驗垃圾造成他人使用不便或者污染者,加收500元處理費。
4.?對于使用、管理不力,造成設備損壞或者設備損壞后沒有及時修理造成不可彌補損失者,加收5000元以上的維修費。
5.?對于蟲害植物治理不及時,影響他人實驗者,加收1000元處理費,停止實驗3個月。
植物培養平臺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