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學科校級平臺(以下簡稱校級平臺)指生命學科領域里經過學校主管部門組織審定、批準設立的3個校級科研條件平臺,即清華大學蛋白質研究技術中心(以下簡稱蛋白質中心)、清華大學生物醫學測試中心(以下簡稱測試中心)和清華大學實驗動物中心(以下簡稱動物中心)。
生命學科校級平臺實行以實驗室負責人為主要安全責任人的安全制度。
一、安全負責人
1. 校級平臺所屬各子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技術主管或代行主管職責者為本平臺實驗室安全負責人;各平臺實驗室及辦公室要落實房間安全管理人,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消除安全隱患。
2. 平臺實驗室安全負責人和管理人要定期對水源、電源、氣瓶、菌種、放射物、重金屬、化學危險品(包括:劇毒品、易燃易爆品及有機溶劑)和壓力容器等進行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證正常使用。檢查完后在《安全記錄表》(各平臺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安全檢查內容)上簽字確認。使用和接觸放射物、重金屬和劇毒品的人員,需簽訂安全責任書,嚴格執行使用登記制度,取用要有證明人。
二、 實驗室日常安全規定
1. 禁止在實驗室放置食物、飲品等具有潛在的從手到口接觸途徑的物品;禁止用實驗室的冰箱(柜)及微波爐儲存及加工食物;禁止在實驗工作區存放個人物品。
2. 在實驗室工作區,服裝應符合實驗要求:應穿白大褂,鞋子防滑并能保護整個腳面。離開工作區應脫掉白大衣,同時嚴禁帶手套開門和關門。
3. 在實驗工作區,長頭發不可直接下垂,避免與污染物質接觸或影響實驗操作。
4. 處理腐蝕性或有毒物質時必須做好防護工作;應使用安全鏡、面罩或面部防護用品。
5. 若須進行無人監督的非同位素實驗,必須通過考核才能進行,并簽訂安全責任書。實驗時要保證實驗裝置防火、防爆、防水安全。同時,在門上留下緊急處理時聯絡人電話。
6. 同位素實驗必須在同位素室完成。操作人必須經過同位素安全與上崗操作培訓。實驗操作前,必須認真閱讀學習相關規定、導師同意并簽訂承諾書。
7. 操作激光及電磁等儀器時,應按照設備安全規程,制定嚴格安全措施,做好個人防護。
8. 保持實驗室清潔;每天至少清潔或消毒工作臺面一次,活性物質濺出后要隨時清潔或消毒。
9. 最后離開實驗室者,負責檢查關好水、電、氣開關及門窗。
10. 實驗室工作人員要熟悉水、電、氣的總開關、節門和消防器材等所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遇到事故能正確使用。
三、試劑存儲及操作相關規定
1. 對易燃、易爆、劇毒、揮發性及其它危險物品,必須按物品性質進行嚴格分類管理,做到存放地點及位置安全可靠,明確標識和警示。注意其容器的密封性,保持實驗室良好通風。
2. 放射性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并貼有放射性危險警示標志。
3. 操作危險性化學藥品前,務必要熟悉藥品的特性,按照操作守則進行實驗。
4. 使用揮發性有機溶劑、強酸強堿性、高腐蝕性、有毒藥品,務必在通風櫥內嚴格規范操作。妥善處理剩余毒物和廢物廢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
5. 同位素應儲藏在同位素實驗室內規定位置,禁止私自儲藏在同位素實驗室以外區域。同位素出庫后應放在密封的鉛罐內帶到操作區。操作時須將污染的吸頭、手套、廢棄物及時放入固體回收箱內,液體倒入液體回收桶內;做完實驗后及時清理工作臺面和操作間,并將產生的廢棄物轉移到廢棄物儲存室相應的垃圾箱中,同位素室的清潔用具不得和其它實驗用品混用。
四、用電安全相關規定
1. 實驗室內的電氣設備的安裝和使用管理,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大功率實驗設備用電必須使用專線,嚴禁與照明線共用,謹防因超負荷用電著火。
2. 實驗室內的用電線路和配電盤、板、箱、柜等裝置及線路系統中的各種開關、插座、插頭等均應定期檢查,保持完好可用狀態。熔斷裝置所用的熔絲必須與線路允許的容量相匹配,嚴禁用其它導線替代。室內照明器具都要保持穩固可用狀態。
3. 實驗室內所用的高壓、高頻設備要定期檢修,并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凡設備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須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
4. 實驗室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5. 實驗室內不許隨意引線,使用的接線板必須質量可靠,并固定在墻面上,嚴禁將接線板隨意放置在桌面或地面上。
五、壓力容器安全規定
1. 氣瓶應專瓶專用,不能隨意改裝其它種類的氣體。
2. 氣瓶應存放在陰涼、干燥、遠離熱源的地方,易燃氣體氣瓶與明火距離不小于5米。
3. 氣瓶搬運要輕要穩,存放于專用的固定瓶架內;在氣瓶上方顯著位置標明氣瓶的使用狀態。
4. 開啟氣門時應站在氣壓表的一側,不準將頭或身體對準氣瓶總閥,以防閥門或氣壓表沖出傷人。
5. 搬運前應確認護蓋已經鎖緊;用手移動容器,應直立移動,不可臥倒滾運。
6. 每月定期檢查管路是否漏氣,壓力表是否正常。
六、廢物處理
1. 實驗研究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學校和學院的規章制度,有毒廢物、廢液、試劑、器皿、利器等分類回收。
2. 生物樣品廢液,放置專門的帶蓋子的廢液桶進行收集;經過消毒或滅活后才可以處理。
3. 所有固體培養物、廢棄物在運出實驗室之前必須進行高壓滅活;需運出實驗室滅活的物品必須放在專用密閉容器內。
4. 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時,用過的針頭禁止折彎、剪斷、折斷;用過的針頭、注射器必須直接分開放入銳器盒。銳器盒裝滿后,報告學院專門人員進行處理。
5. 同位素實驗室操作臺設有臨時廢棄物(液體、固體)存儲裝置,操作人員每次做完實驗應將產生的廢棄物倒入廢棄室相應的垃圾儲藏罐中,集中存儲,統一處理。
七、實驗動物管理
本條款適用于不能在實驗動物中心完成的動物實驗操作,并經過學校實驗動物使用與管理委員會(IACUC)審批通過的項目,實驗人員從實驗動物中心將動物取到所在實驗室進行實驗的情形:
1. 應在實驗動物中心登記取回動物的相關信息,包括動物種類、品系、數量、所在實驗室及地址、經手人及手機號;開具動物進入樓宇入門條,交給物業門衛檢查確認。
2. 動物運輸轉移過程必須使用不透光的動物運輸盒,不得使用透明籠盒運輸動物,嚴禁使用手套、自封袋等運輸動物。
3. 運輸動物應走樓梯,不得使用客用電梯上下樓層。
4. 所在實驗室應該有運行正常的通風廚放置動物,取回實驗室的動物要及時操作,避免長時間在實驗室存放動物,更不得過夜存放。
5. 實驗室除了應該具備動物實驗操作所應該具備的裝備(如手套、帽子、口罩、工作服等)外,還應該具備防動物逃逸裝備以及應對逃逸動物的裝備(如擋鼠板、粘鼠板或鼠夾子)。如發生逃逸動物沒有及時抓到的情況,應及時報告給實驗動物中心及樓宇物業管理人員協助處理。
6. 動物實驗完畢后,應及時如數將實驗動物尸體送回動物中心尸體儲存間集中儲存,并登記動物種類、數量及所在實驗室、經手人等信息。
7. 實驗室內應有取回動物登記表,包括實驗動物來源(如飼養間號)、種類、品系、數量、取回時間、操作內容、送回尸體時間、操作人等信息。
8.所在實驗室累計出現三次動物逃逸現象的,實驗動物中心將停止動物取回實驗室。
八、平臺實驗室所有人員應牢記和熟練使用常用電話
校派出所82001、急救120、999、急診99120、實驗動物平臺98506、水急修82471、電急修82086、實驗室技術安全71349、同位素室73019/82308、醫學樓值班室92631、生命科學館值班室72231。